欧盟商标缺乏显著性的情形

2024-08-19

在欧盟,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才能获得注册。显著性指的是商标具有足够的独特性,能够使消费者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以下是一些欧盟商标缺乏显著性的常见情形:

1. 描述性商标

商标如果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性、质量、用途、数量、价值、地理来源、生产时间等,就会被认为缺乏显著性。例如:

· “Sweet”用于糖果

· “Fast”用于快递服务

2. 普通名称

通用名称或常用词语也缺乏显著性,因为它们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例如:

· “Computer”用于计算机

· “Milk”用于乳制品

3. 行业术语

行业内普遍使用的术语或表达,不能单独作为商标使用,因为它们缺乏区分功能。例如:

· “Organic”用于有机产品

· “Eco”用于环保产品

4. 标志性符号或形状

如果商标是由商品本身的形状或其他功能性特征组成,通常也会被视为缺乏显著性。例如:

· 圆形轮胎的形状

· 饼干的基本形状

5. 习惯性短语

某些日常使用的短语或表达方式也会被认为缺乏显著性。例如:

· “Best Quality”用于各种商品

· “Super Value”用于零售服务

6. 误导性商标

误导消费者的商标,例如描述商品或服务特性但实际上不具备这些特性的商标,也会被拒绝。例如:

· “Silk”用于并非丝绸制品的衣物

· “Fresh”用于并非新鲜产品的食品

提高显著性的方法

· 使用独特的组合:将多个普通词汇或符号组合成一个独特的整体。

· 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通过长期和广泛的使用,使商标在相关消费者中产生独特的识别功能。

· 创造性词汇:使用完全原创或完全与商品无关的词汇,能大大提高显著性。

如果商标申请在欧盟被认为缺乏显著性,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使用证据来证明商标已经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或者修改申请内容以增加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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