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区别

2024-08-02

一、发明专利(申请周期1-3年)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的涵盖范围面广,包括两种类型:(1)产品发明;(2)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创造出包含新技术方案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工具、用品等物品进行改进而做出的发明创造。

方法发明是指利用规律使用、制造或测试产品的新的步骤和手段。例如,适用于某种物品的加工方法、测试方法、制造工艺等。

 

发明专利的特点:

1.申请难度较高

2.技术价值较高

3.权利相对稳定

4.保护时间较长

5.客体范围更大

6.审查时间较长

7.费用较高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6-8个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3.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周期4-6个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5)必须是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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