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审查就是看专利内容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如果涉及了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就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19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完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2.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予以批准: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不予以批准向外申请;除此之外均可以批准。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
②. 缺少必要请求文件;
③.请求文件形式不符合规定;
④.存在其他不符合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规定的情形。
三、保密审查请求的三种方式及保密审查时间
1.随专利申请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同时或者提交专利申请后,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与专利申请一并提出的,一般保密审查通过通知书会随受理通知书一起下来,约1到3个工作日;对于之后补交的情况,就要1到2周的时间才收到。
2.直接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申请人直接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的,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
直接向外申请的,保密审查通过通知书可以说是这几种方式里面相对较长的了,因为是纸质递交,常规情况下,递交后1个月会收到通知书;根据《专利审查指南》6.1.2的规定,最迟在保密审查请求提交起四个月或六个月,如未收到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向外国申请专利。
3.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递交国际申请(PCT申请)
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国际申请的,就视为同时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了。
对于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国际申请的,一般收到受理通知书(PCT/RO105表)后,即可进入具体的国家阶段。
四、不做保密审查的后果
不做保密审查的,违反了专利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可能不会被授予专利权,即使已经被授予了专利权,任何人也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的无效宣告的请求。
所以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一定要依照专利法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