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几个误区,千万要注意:
1.做出了样品甚至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有很多人认为这个技术方案只是一个粗略的想法,还没有投入生产,不适合申请专利,等有了产品再说,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不仅败了官司,还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专利主要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因此,哪怕没有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进行专利申请了。
2.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导致丧失新颖性
有些发明人取得了研究成果后不去申请专利保护而是先去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这样就不可避免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所以一定要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
3.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有些技术人员认为,我发明出来的东西就属于我的,别人不可以用,其实这种认知是错的。
专利权的获得需要通过申请,这是一种法律授权的过程,用于保护发明创造。专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公开技术方案来换取一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就原则上而言,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
4.软件产品不能申报专利
许多人认为,软件只能申请著作权,而不能申请专利。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著作权与专利的保护内容是不同的。软件的著作权,保护的是程序代码;而专利则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本身,也就是说,专利对于软件类技术方案的保护是其核心技术方案的实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明确,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5.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大概率是不会申请下来了,那只能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6.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在6-8个月左右,发明专利申请周期是1-3年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7.严守“技术保密”,技术方案不清晰
有些单位在自行或者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不想把自己的技术方案交代清楚,过度保密,这样代理师在撰写专利时无法写出合适的专利申请文件,这样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很大概率会被驳回。
8. 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些单位开发出了新产品或者新改进后,不再选择申请专利。如果他人对该产品作出改进并申请专利,就会反过来限制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致使原专利权人成为为“侵权人”,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
9. 有专利证书就有了有效的专利权
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