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为国内专利和国际专利(也指涉外专利),国际专利的申请相对比较复杂。
一、国际专利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向其他“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并可要求享受优先权。
2.PCT途径
PCT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缩写形式,意为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它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该方式尤其适用于同时到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地节约程序及费用;
3.直接向外国的专利局申请专利
申请人可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委托国外代理机构到某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各个国家单独递交申请,各个国家的专利部门需要对专利独立进行审批,该方式为传统方式,适用于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国家较少的情况;
二、国际专利申请的必要性
1.专利具有地域性 在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只在该国或者该地区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想要在其他地区受法律保护,应该在其他地区申请专利或者依法申请国际专利
2.在经济全球化的前景下,知产全球化是必经之路。国际专利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要途径,更是走向国际的重要助力。
3.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产品技术的品牌建立 提升对应的品牌价值,得到国际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利于未来的宏观计划。
三、巴黎公约和PCT的区别